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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阿:“拒绝酒醉驾”宣传进企业,携手共筑安全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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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阿:“拒绝酒醉驾”宣传进企业,携手共筑安全路

东阿:“拒绝酒醉驾”宣传进企业,携手共筑安全路

为进一步做好东昌府区(dōngchāngfǔqū)2025年义务教育(yìwùjiàoyù)学校(xuéxiào)招生(zhāoshēng)入学工作,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guānyú)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的通知》(鲁教基函〔2025〕20号)《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聊教体字(zì)〔2025〕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rúxià)。 小学(xiǎoxué):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19年8月(yuè)31日〔含〕前出生),包括东昌府区辖区(xiáqū)户籍子女,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子女。 初中:小学应届毕业生。包括东昌府区辖区户籍子女,外来务工经商人员(rényuán)随迁子女,符合教育优待(yōudài)政策人员的子女。 小学严禁招收不足龄学生,初中严禁招收非小学应届毕业生。适龄儿童少年因(yīn)身体状况等原因(yuányīn)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xiàng)户籍地片区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和(hé)佐证材料,学校报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审核通过后备案。 2025年我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xuéxiào)招生(zhāoshēng)入学材料的审核,具体划分为四大类: 1类:东昌府区片(piàn)区内户籍子女。 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jiānhùrén),具有片区内完全产权房(住宅用途); 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片(piàn)区内不完全产权房(住宅用途); ③父母或(huò)其他法定监护人,片区内无产权房或有产权房非住宅用途。 (1)子女户口本和(hé)监护人身份证; (2)①②类需要提供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棚户区(pénghùqū)改造回迁(huíqiān)协议,以上三种具备其一即可。 户籍迁入时间与购房时间不(bù)一致的,按照户籍和房产同时具备(jùbèi)时的类别时间计算。 2类:片区内有(yǒu)房产(住宅用途)的东昌府区辖区户籍(hùjí)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片区内完全产权房(fáng); 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片区内不(bù)完全产权房。 (1)子女户口本和(hé)监护人身份证; (2)经商类:提供6个月以上工商营业执照(yíngyèzhízhào)(有异议的,同时提供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门市(ménshì)租赁合同等佐证材料); 务工类:提供6个月以上正式劳动合同和职工社会保险缴纳凭证(píngzhèng); (3)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房产已交付使用)、棚户区改造回迁协议,以上(yǐshàng)三种具备其一(qíyī)即可。 3类:片区内有居住证和房产(住宅(zhùzhái)用途)的非东昌府区辖区户籍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suíqiān)子女。 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片区内(qūnèi)的居住证和完全产权房; ②父母或(huò)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片区内的居住证和不完全产权房。 (1)子女户口本和(hé)监护人身份证; (2)经商类:提供6个月以上工商(gōngshāng)营业执照(有异议的,同时提供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门市租赁合同等(děng)佐证材料); 务工类:提供6个月(yuè)以上正式劳动合同和职工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3)6个(gè)月以上居住证(jūzhùzhèng)(开发区、高新区、度假区、茌平区除外); (4)不动产权证(或房产(fángchǎn)证)、购房(gòufáng)合同和购房发票(房产已交付使用)、棚户区改造回迁协议,以上三种具备其一即可。 4类:片区内租房居住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suíqiān)子女。 (1)子女户口本(hùkǒuběn)和监护人身份证; (2)经商类:提供6个月以上工商营业执照(有异议的,同时提供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zhèng)或门市(ménshì)租赁合同等佐证材料); 务工类:提供(tígōng)6个月以上正式劳动合同和职工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3)6个月以上居住证(东昌府区(dōngchāngfǔqū)、开发区、高新区、度假区、茌平区除外(chúwài)); (4)6个(gè)月以上居住(jūzhù)场所的房屋租赁合同以及在聊城市住房与建设事业保障中心办理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且实际居住。 1.东昌府区辖区内的户籍子女,提供子女户口本和监护人(jiānhùrén)身份证。 2.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材料(cáiliào)同公办学校入学材料。 1.2025年招生(zhāoshēng),为确保大数据信息(xìnxī)与招生平台信息顺利对接,户口迁入有效时间(shíjiān)截至2025年7月9日(招生报名开始时间为7月11日)。 2.工商营业执照、正式劳动合同、职工社会保险(shèhuìbǎoxiǎn)、居住证、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等证件,要求2025年3月1日至(rìzhì)8月31日(6个月)需连续(liánxù)有效。 3.根据2022年招生(zhāoshēng)政策规定,截至2022年6月10日(含)前,适龄儿童与直系(zhíxì)三代以内亲属在片区内同户籍,且户籍地址房屋产权(fángwūchǎnquán)归属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作为“历史遗留问题”按照监护人不完全产权处理(chǔlǐ)。2022年6月11日(含)后,再将户籍迁入(qiānrù)或落户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地址的,入学时按照片区内有户籍无(wú)房产处理。 4.持有棚户区改造回迁协议的房屋拆迁户,其子女在回迁房户籍地片区报名入学(rùxué),可以凭监护人回迁协议、实际(shíjì)住所居住证明等,按照监护人回迁协议所述房屋产权情况(qíngkuàng)处理。 5.上传材料信息(xìnxī)无法证明子女和监护人(jiānhùrén)关系或监护人房产信息的,需要上传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监护人结婚证,进行人工比对。 6.有其他特殊情况的,招生时监护人需向片区学校提交书面(shūmiàn)申请和证明材料,报(bào)东昌府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一)公办学校严格执行“划片(huàpiàn)招生、就近入学” 鉴于一些地方人口分布和学校布局具有不均匀性、街区形状具有不规则性,就近入学并不意味着直线距离最近入学。要充分考虑(chōngfènkǎolǜ)可能影响公平的(de)(de)各关键要素,依据当前适龄学生人数、小区人口、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行政区划等因素,按照道路、河流、小区、村庄、楼房等划定适当的招生服务(fúwù)片区,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整体(zhěngtǐ)上(shàng)相对就近入学。 1.“一城四区”(东昌府区、开发区、高新区、度假区)主城区范围户籍,在城区公办学校就读,按照(ànzhào)户籍地址划片(huàpiàn)招生。“一城四区”农村户籍在东昌府区城区务工经商(jīngshāng)人员随迁子女,按照监护人在东昌府区城区的居住(房产或租房(zūfáng))地址参与划片招生。 2.非“一城(yīchéng)四区”户籍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到我区公办学校就读,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按照(ànzhào)监护人居住证地址参与划片招生(zhāoshēng);茌平区户籍来我区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不需要提供(tígōng)居住证,按照监护人居住(房产或租房)地址参与划片招生。 东昌府区城区公办中小学(zhōngxiǎoxué)招生划片范围(fànwéi)由东昌府区教育和(hé)体育局确定(见附件1、2),农村公办中小学招生划片范围由各中心学校划定。 (二(èr))民办学校全面落实“公民同招、免试入学” 民办(mínbàn)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nàrù)审批地统一管理,全部通过招生平台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统一报名,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或承诺录取(lùqǔ),招生范围限于审批地。落实民办学校年检制度,年检合格的,结合办学适宜规模(guīmó),下达招生计划。 民办(mínbàn)学校不参与(cānyù)划片招生。根据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fāzhǎn)工作要求,2025年,聊城颐中外国语学校、聊城三北学校(小学部)、聊城市水城慧德学校报名条件和城区公办学校相同。其他(qítā)民办学校招收东昌府区辖区常住户籍子女和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各民办学校的招生方案、简章,报(bào)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核准(hézhǔn)备案后方可向社会公布。 (三)“小升初”对口直升(zhíshēng) 2025年,聊城颐中外国语(wàiguóyǔ)学校、聊城东方中学、聊城市东昌府区少林武术学校(wǔshùxuéxiào)、聊城市东昌府区东方实验学校4所学校的(de)初中(chūzhōng)招生实行对口直升,不参与划片招生,招收符合本校(běnxiào)初中招生条件的本校小学毕业生。报名人数超过本校初中招生计划的,采取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以上学校要于2025年7月1日前,将对口(duìkǒu)直升招生方案报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审核批准(pīzhǔn)后实施。 四(sì)、做好各类特殊群体入学 (一)保障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权益。深入(shēnrù)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yǐ)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根据入学人数预测和(hé)学位情况合理确定入学条件。坚持(jiānchí)以公办(gōngbàn)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推行混合编班、统一管理。随迁子女接受完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和本地户籍学生同等待遇。 (二(èr))保障残疾儿童(cánjíértóng)(cánjíértóng)少年就近就便就读。进一步完善残疾儿童招生(zhāoshēng)入学联动工作机制,按照“零拒绝”“全覆盖”原则,依法保障适龄(shìlíng)残疾儿童少年享受平等适宜义务教育,提高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安置率和安置标准,严格(yángé)受教育能力鉴定程序和标准要求,逐步减少缓学(huǎnxué)和送教(sòngjiào)上门比例。轻度适龄残疾儿童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不具备入学能力的,由特殊教育学校或(huò)普通中小学校提供送教服务。确保我区除经各级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定的不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儿童外,所有残疾儿童少年在籍在学。 (三)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rényuán)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shāngcán)警察子女、人才(réncái)子女等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四)严格管控特定(tèdìng)类型招生。符合上级政策确需开展的特定类型招生,要将拟(nǐ)实施的各类人才培养(réncáipéiyǎng)项目以及外语、体育、艺术等(děng)特定类型招生项目报送(bàosòng)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经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审核后统一报山东省教育厅审批。报送内容应包括项目承担学校、报名条件(bàomíngtiáojiàn)、招生流程、考察方式、培养方案、招生全(quán)流程公示方案等内容。未经省级审批同意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招生。经批准的外语、体育、艺术类特定类型招生可以在“小升初”招生中(zhōng)开展语言、体育、艺术方面的兴趣潜质素养考察,不得开展其他(qítā)文化科目测试。小学不得开设此类招生项目。 (五(wǔ))常态化(huà)落实(luòshí)控辍保学要求。以残疾儿童、农村留守(liúshǒu)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厌学儿童等群体为重点,建立特殊群体儿童档案(dàngàn),做好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劝返复学工作(gōngzuò)和教育关爱服务工作,努力实现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常态清零(qīnglíng)”。认真落实控辍保学有关政策要求,以“隐形辍学”“事实辍学”“厌学辍学”及“辍学伴有严重不良行为”群体未成年人为重点,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坚持和完善联控联保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严防(yánfáng)适龄儿童少年“漏管失控”。 不断完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zhìdù),在通知书中(zhōng)必须载明有关法律规定和违法追责说明,切实强化家长(jiāzhǎng)和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律意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jiānhùrén)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qíngjiéyánzhòng)或构成犯罪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招生时间(shíjiān)和工作流程 2025年东昌府区义务教育(yìwùjiàoyù)学校(xuéxiào)统一招生时间为7月11日—7月30日。 网上招生入学,经过报名、审核(shěnhé)、录取三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登记阶段(7月11日(rì)—16日) 小学招生(zhāoshēng)报名7月11日—16日。 初中招生报名(bàomíng)7月13日—16日。 根据省、市招生工作要求,2025年我区义务教育(yìwùjiàoyù)学校招生报名仍然实行“一网通办”。网上报名登记先后顺序与入学(rùxué)先后顺序无关,建议错峰(cuòfēng)登录系统报名登记。 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需要下载并(bìng)安装“爱山东”APP,由法定监护人完成注册及实名身份认证后,在规定的报名(bàomíng)时间内进入“东昌府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jiǎnchēng)“招生平台”),按照手机提示进行信息采集(cǎijí)。 优化义务教育招生“零证明”入学流程,凡是平台大数据校验通过的(de)不需要提供相关纸质材料。如果无法在网上报名(bàomíng)成功或校验未通过的,需要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在报名期间前往(qiánwǎng)报名点学校咨询,由学校协助(xiézhù)网上报名或人工复核。 报名时系统将根据监护人信息,通过大数据(shùjù)自动匹配片区公办学校(xuéxiào)和民办学校供家长选择,家长只可选取其中一所公办或民办学校报名。 网上报名流程(liúchéng)请后续关注东昌(dōngchāng)府区教育和体育局“东昌教体发布”微信公众号。 (二(èr))材料审核阶段(7月17日—7月23日) 1.报名信息网上审核(7月(yuè)17日—18日) 凡是网上大数据审核合格的,无需另外上传证明材料(cáiliào)。 2.材料(cáiliào)复核(7月19日—21日) 未通过网上大数据审核的,家长需要在招生平台补充上传相关(xiāngguān)证明材料,或由审核学校通知家长,将相关入学纸质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fùyìnjiàn),在7月(yuè)20日之前,送交到报名学校,先进行现场初审,再(zài)由学校到相关部门进一步复查核实。 3.材料信息(xìnxī)补录(7月22日—23日) 复核后,不符合报名学校(xuéxiào)入学条件但(dàn)符合我区其他学校入学条件的学生,由原报名学校及时通知家长,在该时间段内回符合入学条件的学校申请报名协调,并由调入(diàorù)学校向东昌府区教育和(hé)体育局(tǐyùjú)申请批准后完成网上报名协调。不符合我区入学条件的学生,需回原籍学校就读。 4.优抚对象材料审核。7月11日—20日优抚对象要将申请材料递交至相关部门审核盖章后,由相关部门送至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股,公示(gōngshì)无异议后方可参与(cānyù)招生录取。符合条件的(de)优抚对象由录取学校统一录入(lùrù)报名平台。 (三)招生录取阶段(jiēduàn)(7月24日—30日) 1.公办学校(xuéxiào)录取(7月24日—28日)。公办学校录取采取单校(多校)划片和开放式分流两种方式(fāngshì)。 (1)单校(dānxiào)(多校)划片 实行单校划片的(de)公办学校,按照材料审核四类顺序依次录取。同等情况的,按照户口迁移、居住证办理、经商或务工证件(zhèngjiàn)办理时间(shíjiān)的先后,依次录取。 实行多校(交叉)划片的公办学校(或片区),由家长自愿选择其中(qízhōng)1所学校报名,报名后按单校划片办法参与(cānyù)报名学校录取。 当单校划片招生(zhāoshēng)依次录取的某一个环节,符合入学条件人数超过本校招生计划(jìhuà)时,采取开放式分流的方式,根据相对就近原则,分流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jiùdú)。 在招生过程中出现同一家庭(jiātíng)的(de)两个子女分别在两所公办学校(xuéxiào)就读时,家长可向招生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由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协调安排两个子女到空余学位充足的同一公办学校就读。 (3)教育(jiàoyù)集团招生录取 ①聊城文轩初级中学教育(jiàoyù)集团 集团包括龙山路校区(原文轩中学(zhōngxué))、柳园路校区(原聊城(liáochéng)八中)、西校区(原文轩西校)和昌润路校区(原湖西中学)。 龙山路校区和柳园路校区包括原两所学校(xuéxiào)的划片范围(fànwéi),实行统一报名(bàomíng)(bàomíng),报名时按文轩中学教育集团柳园路校区报名。新生统一编班,均在柳园路校区就读。文轩中学教育集团西校区和昌润路校区按原学校服务片区分别报名。 ②聊城(liáochéng)东昌中学教育集团 集团包括兴华路校区(xiàoqū)(原东昌中学)、柳园路校区(原第十一中学)和香江(xiāngjiāng)路校区(范恭屯中学)。 兴华路校区划片范围不变,单独报名;柳园路校区和香江(xiāngjiāng)路校区划定同一个招生片区,单独报名、编班,家长自愿(zìyuàn)选择。 ③聊城市实验中学教育集团(jítuán) 集团(jítuán)包括振兴路校区(原实验中学)和向阳路校区(向阳初中),两校区单独(dāndú)划片,分别报名。 ④聊城市第一实验学校教育集团(jítuán) 集团包括平山卫街校区和松桂路校区。2025年(nián)松桂路校区招收小学一年级(yìniánjí)。两个校区单独划片,分别报名。 以上各教育集团(jítuán)招生时(shí),实行统筹录取。各校区在划片招生录取基础上,录取集团内顺序排前(páiqián)的监护人子女。若报名总人数超过集团招生总计划,分流到相对就近的集团外有空余学位的其他公办学校。 2.民办学校录取(lùqǔ)(7月24日—27日)。符合入学条件(tiáojiàn)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的(de)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的,政策规定的优抚对象子女优先录取,剩余学位全部采取随机派位方式录取。随机派位工作(gōngzuò)由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统一组织,学校配合公证处实施,并邀请家长代表和新闻媒体参加,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即时(jíshí)公开(gōngkāi)随机派位结果。 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de)学生不再参与其他学校的招生录取。未录取的学生,要(yào)在公示后(hòu)2日内到符合报名条件的片内公办学校或招生人数不足计划的民办学校申请调拨,调入学校及时向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上报调拨申请名单,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审核并完成报名调拨后,按政策(zhèngcè)规定参与下一步(yībù)录取。 3.公示录取结果(7月29日—30日)。各学校在显著位置公示最终招生录取结果。8月15日前,各学校将(jiāng)录取名单加盖(jiāgài)公章后,报东昌府区教育(jiàoyù)和体育局基础教育股审核备案。 4.实行租房学位控制(kòngzhì)。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hé)发展(fāzhǎn)住房租赁市场(shìchǎng)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7〕7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现有教育资源承载能力以及学校布局和发展实际,自2023年入学登记起,公办小学(xiǎoxué)实行“六年一学位”,即同(jítóng)(jítóng)一套房产,除完全产权房产子女以外,六年内只安排同一租赁家庭的子女在学区小学就读;公办初中实行“三年一学位”,即同一套房产,除完全产权房产子女以外,三年内只安排同一租赁家庭的子女在学区初中就读。2022年6月10日(rì)之前,适龄儿童与直系(zhíxì)三代以内亲属在片区内同户籍,且(qiě)户籍地址房屋产权归属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可以作为“历史(lìshǐ)遗留问题”不受学位控制政策限制。不完全产权房主子女按租赁家庭子女对待。 受学区(xuéqū)学位控制政策限制的学生,录取顺序排在片区学校4类之后。未被录取的分流(fēnliú)到其他公办学校。 六、严格招生规定(guīdìng),规范招生秩序 (一)加强组织领导。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tǐyùjú)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de)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分包督查(dūchá)小组,全过程督导检查分包学校的招生行为,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学校校长(xiàozhǎng)是本校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学校要成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校长具体负责的(de)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起科学有序、便捷(biànjié)高效、公开透明的招生入学工作机制。 (二)严格按照规定时间(shíjiān)、范围和(hé)计划招生(zhāoshēng)。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文件规定的时间招生。严禁任何学校擅自跨范围招生,禁止招收择校生。民办学校不得擅自增加招生计划;公办学校确因划定范围内生源数量超过下达招生计划,必须书面(shūmiàn)上报东昌府区教育(jiàoyù)和体育局批准后增加。 根据省、市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工作(gōngzuò)要求,结合我区规范(guīfàn)民办义务教育工作实际,2025年,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新入学(rùxué)年级班额控制在55人以内。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按照小学45人/班、初中50人/班编班设置。各(gè)学校要采取随机派位(pàiwèi)等方式,对新生均衡编班,阳光分班,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在开学前后组织分班考试。 东昌府区(dōngchāngfǔqū)2025年义务教育中小学校招生计划另行下发。 (三)加强招生(zhāoshēng)政策宣传(xuānchuán)。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将在招生开始前公示各(gè)学校招生咨询电话。7月1日前,各学校要在微信公众号和显著位置张贴公布招生政策、划片范围、招生计划、工作流程及时间(shíjiān)、招生咨询电话、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招生期间各学校招生办公室(bàngōngshì)和信访接待室要有专人值班,做好招生政策解释工作,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建立台账,并(bìng)逐一认真核查处理。 各学校要(yào)通过网络、家长会、致学生家长(xuéshēngjiāzhǎng)一封信等方式,做好(zuòhǎo)招生政策的(de)宣传和解读。要做好幼儿园大班和小学六年级学生家长的培训(péixùn),确保能熟练使用(shǐyòng)平台报名、查看录取结果等。要将(jiāng)政策宣传工作前置至幼儿园中班和小学五年级学生家长,向其告知招生入学政策,为家长准备子女入学材料预留出充足时间。要广泛开展教育规律、人才成长规律和先进教育理念的宣传,引导广大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学生健康成长的意义,树立科学教育观念,避免盲目跟风(gēnfēng)择校,营造良好和谐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四)实施学位预告机制。东昌府(dōngchāngfǔ)区教育和体育局联合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至少提前6个月对(duì)(duì)学校服务片区常住户籍适龄儿童人数进行摸底,对热点学校2个月公示一次摸底结果。 (五)严格规范学籍管理。各学校要加强学籍注册(zhùcè)和(hé)管理,入学后两个月内完成学籍信息采集工作,各中小学校不得为未报到的学生注册学籍。严禁接收借读生和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杜绝抢注学籍、漏建学籍、人籍(rénjí)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公办学校其他年级(niánjí)在不超规定班额的前提下(xià),每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由转入学校申请,经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批准后方可招收符合转入条件的插班生(chābānshēng)。 (六)严格招生纪律(jìlǜ)要求。严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无(wú)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yǔ)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yǐ)选拔生源为(wèi)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biànxiàng)“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rènhé)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yījù);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kuàimànbān);严禁学校对学生(xuéshēng)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hé)升学率;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七)实行责任(zérèn)追究制度,加大违规行为惩处力度。建立健全违规招生(zhāoshēng)(zhāoshēng)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jīzhì),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jiāndū)。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与各招生学校(中心学校)签订目标责任书,加强对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管理。对发现的违规招生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民办学校依照《民办义务教育促进法》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jìhuà)、停止当年招生直至(zhízhì)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违反规定的公办(gōngbàn)学校,按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予以通报处理、追责问责。 秋季开学后,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将对(duì)各学校落实招生政策情况(qíngkuàng)进行专项检查。 咨询电话(zīxúndiànhuà):基础教育股(gǔ)0635—8418212;0635—8418182 监督电话:机关党委纪委(jìwěi)0635—8418161 2025年(nián)城区公办小学招生划片范围 2025年城区公办初中招生划片范围(fànwéi) 东昌府区教育(jiàoyù)和体育局 2025年(nián)6月21日 来源:东昌府区教育和(hé)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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